| 各创新基金申报企业:
根据《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》(粤科函高字〔2009〕423号)、《关于开展2009年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联审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国科企金〔2009〕004号),为规范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申报,现提出如下具体要求:
一、《项目申请资料》填报注意要点
第三部分: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的起始时间填写2009年5月XX日,计划完成时间填写2011年5月XX日;第四章项目产品化的(现阶段)本项目产品累计销售收入应为0或尽量小,如果超过10万元则视为“形成销售”。
第六部分:第一章近十三个月财务分析,一律分析说明2007年度、2008年度及2009年1-4月的相关数据;第二章的“一、项目投资”中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=其中项目新增投资总额=其中固定资产投资+其中流动资金投资;第三章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的累计销售收入应当合理、切实可行,建议不要超过100万元(可以为0)。
第七部分:“前两年”指2007年末,“前一年”指2008年末,“最近一个月”指2009年4月末,填报数据应与财务报表一致;表中“主营业务成本”、“主营业务利润”之间的“经营费用”,是指“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”。
二、申报企业需签定《承诺书》
申报初创期小企业项目的企业,应签定《承诺书》(附件1),承诺申报项目在省专项资金支持后,无论能否得到国家创新基金支持,都必须自筹补足资金缺口,以保障省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。
三、关于项目申报资料附件要求
项目附件需按有关要求准备、提供文字摘要及制作图片上传(附件2,)、其中企业财务部分要求提供:①2009年4月末的会计报表,包括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(及现金流量表);②2007年度、2008年度的会计报表,包括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,推荐企业用已有的审计报告替代相应的会计报表,其中2006年6月1日~2007年12月31日注册成立的企业必须提供2008年度的审计报告。
四、项目申报资料要求
项目电子申报资料须在2009年5月18日17点前从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提交到服务机构。
项目书面申报资料,由服务机构统一装订,企业按“承诺书、申报资料正文(含合同约定)、相关附件”等顺序用夹子夹住(不用装订),在2009年5月18日17点前送交到佛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,一式3份,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,逾期未送到的视为撤回项目申报。
五、联系咨询
单位名称:佛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
联系地址:佛山市禅城区佛罗路天马大厦3楼
电子邮箱:FSSCL20@163.COM
网站地址:WWW.FPC.ORG.CN
联系电话:82961763
附件:
1、承诺书
2、2009年联审项目申报资料附件要求
附件1:承诺书.doc
附件2:2009年联审项目申报资料附件要求.doc
佛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
二○○九年五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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